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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2014年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时间:2014-06-20浏览:

     

    1.毕业生一律不保留户口。
    2.考上外校研究生的同学于825号开始办理,必须带上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直接到龙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要迁回原籍,须原籍派出所出据接受证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3.报到证派遣地址是工作单位,但户籍要迁回原籍的,须原籍派出所出据接受证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或出具《准迁证》(613日前交到保卫处户籍室,逾期不办)。
    4.需要改派户籍迁移地址的同学,请带改派后的报到证原件和户口迁移证直接到派出所改派。
    5.毕业生迁往蚌埠市工作单位的请91号以后来保卫处办理。
    6.往届毕业生于825号以后带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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