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入原则
凡是考取我校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蚌埠医科大学学生集体户。新生户口迁入,请于9月21日至10月24日将户籍材料送交保卫处户籍办;如有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委培生、定向生和在职生不迁户口,学生的配偶和子女户口不得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二、新生户籍迁移应交验材料
(一)户籍在安徽省内:
1. 录取通知书;
2. 《户口本》;
3. 身份证;
4. 同意入户证明(保卫处开具)。
注:1. 安徽省省内户籍迁移只需交验上述四项材料。
2. 考取我校且户籍在安徽省内的新生,不建议迁移户籍。
(二)户籍在安徽省外:
1. 录取通知书;
2. 《户口迁移证》;
3. 身份证;
4. 同意入户证明(保卫处开具)。
三、《户口迁移证》具体要求
(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三个证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等必须一致。
(二)《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必须写到具体的省、市或县。
(三)迁往地址栏必须填写: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蚌埠医科大学。
(四)《户口迁移证》上的两个公章必须清晰可见。
(五)《户口迁移证》如有漏错,不得自行随意涂改,必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正并盖章后方可有效。迁移证上字迹必须清晰可见。
四、新生入户常见问题说明
(一)新生在原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必须按以上规定仔细核对,如有问题必须在原籍地纠正解决,否则不予入户。
(二)新生入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予更改姓名、出生日期等户口登记项目,亦不予办理户籍迁入或迁出。
(三)在校期间所填各种表格、办理学历证书等,必须依照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填写,保持一致。
五、联系方式
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地址:蚌埠医科大学西门保卫处二楼户籍办公室。
联系人:赵斌
联系电话:3175076
保卫处
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