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准备材料:1、 干部凭省(市)人事厅(局)调干通知2、 工人凭劳动部门(省、市、县)调动单3、 接受地公安部门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市内迁移不需户籍证明、准迁证)4、 报到单位人事部门接受证明、5、 居民身份证 二、 办理程序;备齐以上材料到校户籍办借取户口表去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家庭户直接持户口本去所辖派出所办理)备注:迁出、迁入户口均当天借表,按约定的时间当天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