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各岗位职责

监控室人员岗位职责

时间:2014-01-10浏览:

 

一、监控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坚守岗位,认真学习,能熟练操作监控设备,熟悉各监控点的布局及其监控范围,熟悉重点监控点、重点监控区域,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最大效能。
二、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及其注意事项操作,不随意乱动设备的各种按钮开关,不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三、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可疑情况,要及时进行图像跟踪,并立即与巡逻队员保持联系,配合其抓获或查证可疑目标。若遇情况紧急的突发事件,要迅速拨打110119120等,同时迅速向保卫处领导汇报。
四、由于夜间光照不足,图像质量、清晰度下降,夜间值班要提高注意,随时浏览、搜索画面。
五、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要及时进行保存、刻录光盘并进行归档,做好标记。
六、爱护和维护保养好监控设备,对机器出现的故障,要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机器。
七、自觉做好保密工作。不传播监控中发现的各种情况特别是他人隐私,不在值班以外场合谈论监控过程,不泄露监控录像内容。除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及保卫处领导同意外,不向外人调阅录像内容或外借录像资料。对因不遵守保密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泄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八、保持通信联络通畅,确保对讲机通讯畅通,不占用监控室电话,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
九、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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